一个神秘的活动号

「谦斑·何以渡星河」献给夏日的漫长等待

文艺三十题之“前后桌”

写手//想和富婆一起吹空调


《无心法师》设定,有更改

 


「金有谦说,一个人绝望的等待比透彻的遗忘更令人心碎。」



我叫斑斑,严格来说,我不是人。

 

这句话虽然有歧义,但是却很正确,当然我也没有骂我自己的意思。因为我也不知道我自己到底是什么东西,我看起来是个人,还是个长相不错的十七八岁的少年。我已经忘了我像现在这样生活有多久了,我见过很多人遇到过很多事,我不老不死,我在时间之外。

 

朴珍荣嗑瓜子的时候朝我吐瓜子皮,说你就是个不知道活了几百年的老妖怪。


我懒得跟他打嘴炮,毕竟他是我身边唯一一个可以长久陪伴的狐狸。

 

我每隔十年就会沉睡一次,沉睡时间为一年,醒来以后我的记忆会清空,这种感觉很奇怪,人生被分割成无数个十年,但是也永远只有十年的期限。

 

我的人生就是无数个数不清的十年。

 

 

我醒来的时候朴珍荣会告诉我我在过去的十年经历了什么,有时候他嫌我烦就干脆消失,幸好我在清醒的时候有记日记的习惯,所以可以自己翻翻本子回味一下我的光辉岁月。我问他我难道就没有什么难忘的感情纠葛?比如和什么侯府嫡女的悲惨爱情?朴珍荣给了我个白眼,倒水的手不知道怎么抖了一下,洒了点水出来,“你不老不死还祸害人家小姑娘?十年睡一觉又把人忘了你还想爱情?”我想了想也对,这样确实不太好,于是便把这种想法丢了。爱情不爱情的,我还是不要耽误人家小姑娘得好。

 

但是这次醒过来以后朴珍荣支支吾吾,他以前要么一边骂我一边给我讲,要么直接甩日记本给我,这次却告诉我日记本被他弄丢了。我当然是不信的,他平常多认真细致的一个人,况且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又不是什么战乱年代,怎么会丢了呢。

 

我觉得朴珍荣一定有事瞒着我,但是他不说,我也就不清楚,就这么稀里糊涂地继续过这段十年的时光。

 

反正我无非是吃吃喝喝,偶尔为民除害,混吃等死罢了。

 

 

我这次醒来以后成了个书店老板,我看起来才十七八,我也不知道朴珍荣为啥给我安排了这么个角色,我说我这个年龄段是青葱少年,我该去读书,结果朴珍荣的眼神闪躲着不看我,嘴巴倒是一如既往地不客气,说就我这个智商没有高中愿意收留我。

 

虽然挺奇怪的,但是我还是担当起了书店老板这个角色,朴珍荣个不要脸的对外宣称是我叔叔,平白给自己升了个辈分,不过也没办法,毕竟他看起来是个二十多岁的老男人了。朴珍荣还说,这个店面是用我的钱买的,从装修到进书花的钱都是我的,我上一个十年努力攒下来的也不知道准备干啥的钱,他替我开了家书店。那我能不好好看吗,我的全部身家都在这个店里了,毕竟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了,赚钱多难啊,更何况建国以后都不许成精了,我也不能像以前一样靠着捉鬼驱邪赚钱养狐狸。

 

书店的生意说好不好说坏不坏,勉强养活我和朴珍荣,实在没钱吃饭的时候朴珍荣就去山上逮两只兔子烤了吃,不过他最近抱怨现在兔子也不如从前好捉了,估计是随着时代进步了。我大多数时间就趴在柜台上,抱着西瓜一边吃一边看来来往往看书买书的人。有时候会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我在等什么人,这里不该是我自己,不过我每天等来等去也就能等到朴珍荣一只狐狸精罢了。

 

 

最近下了很多雨,天气渐渐变得凉快,我想夏天很快就要过去了。终于我在八月份最后一场雨的时候遇到了金有谦。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他挺奇怪的,看起来大约二十多岁,比我高一点,鼻梁很高,五官很深邃,看起来有点混血的感觉。我当然不是故意偷看他,虽然他长得挺帅的,但是我毕竟是活了几百年的东西了,什么好看的小哥哥没见过。我注意到他是因为没下雨的时候他就在附近徘徊,时不时盯着我的店看,犹犹豫豫的样子,后来雨下大了就站在马路对面看这里,屋檐狭窄得挡不住雨,于是他淋湿了大半。可是也不进来躲躲雨,我特意回屋照了照镜子看看是不是因为我太凶了把人吓着了,我明明长得清纯无辜,放在校园里绝对是不少女孩子的青春。

 

我俩隔着马路看了一个多小时,朴珍荣不知道又去哪儿找小哥哥,我连个说话的狐狸都没有。最后我喝完了一杯咖啡,撑着伞走向了他。

 

走进了我才发现,他浑身都湿透了,上衣贴在身上,勾勒出性感的肌肉线条。长得帅身材好,我忍不住偷瞄了两眼,然后觉得这样不好,所以我眼观鼻鼻观心地把伞分给他一半,话也说得礼貌客气,“我叫斑斑,是对面书店的老板,不介意的话你可以去我的店里躲躲雨。”

 

他比我高一点,看起来二十几岁的样子,离得很近我可以看见他的睫毛很长,沾了雨水像只受了伤的蝴蝶,轻柔缓慢地煽动翅膀,眼角下的泪痣像颗小小的朱砂。可能是因为下雨冷的原因,所以他眼眶红红的,看起来像是哭了一样。他用力吸吸鼻子,看了我好久才说话。

 

“我叫金有谦。”

 

 

我把他带进书店的时候发现朴珍荣那只狐狸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家了,一身的狐狸毛都淋湿了还趴在柜台上,我收了伞用伞柄戳在他的狐狸屁股上,“别把我的书弄湿了。”

 

结果朴珍荣不知道受什么刺激了,呜的一声跳起来,我立马后悔了,金有谦在关门马上要进来,我还没纠结好是捂住他的眼睛比较好还是阻止朴珍荣化成人形好,结果金有谦就扭头看见了一只落汤狐狸化成人形的诡异画面。

 

我想着金有谦可别吓晕过去得好,结果他俩深情脉脉地对视上了,我纳闷二十一世纪不是不准成精了么,金有谦怎么一点也不害怕,还是说他们新世纪的人见过的世面多?我左看右看,最后也没看明白,反而觉得自己夹在中间有点尴尬。但他俩也不说话,金有谦一点也不震惊,就这么站在门口,眼眶还是红红的,看起来有点可怜的意味,朴珍荣的嘴抿成了一条线,我都要怀疑他俩是不是被什么定身术定住了,最后还是我挺身而出,打破了这令人窒息的画面。

 

“你俩,认识啊?”

 

“不认识。”我话音刚落,他俩就异口同声地回答,我又不是傻子,这下说他俩没关系我才不信呢。但是明显是他俩的私事,我觉得我还是不掺和得好,所以我找了个借口就溜了。

 

“我去给你找几件干净衣服啊。”

 

我出来的时候金有谦已经坐下了,他长得高,头发毛茸茸又湿漉漉,坐在门口的时候特别像一只被淋湿的大狗狗,眼神柔软又无辜。我递给他衣服又给他指了房间。

 

朴珍荣还是板着一张脸,我用脚踢了他一脚,“你老情人?”

 

朴珍荣的脸立马绿了,“我喜欢这种毛头小子?”然后又偏头骂了句,“不知道是哪个狗东西欠下的债。”

 

我想了想我也不认识什么狗精啊,我就认识朴珍荣这么一只狐狸,想了又想也没想明白,干脆不想了,赶巧朴珍荣递了菜单给我问我今晚想吃什么。

 

其实我俩平常一般都点外卖,但是自从上次下雨天送来的外卖里多了一份纯天然无添加的雨水熬制泥土作佐的汤以后,我俩决定像这种天干脆轮流做,这次刚好轮到他。我翻了翻朴珍荣自制的简陋菜单,几个小牌子上分别写着红烧牛肉,藤椒牛肉,卤香牛肉,老坛酸菜,一连串地看过去我就知道朴珍荣这只老狐狸是想给我吃泡面。

 

我俩认识不知道几百年了,他裤子一脱我连他要放什么屁都知道。

 

“你还是人么朴珍荣,我上次给你做牛排你就给我吃泡面?你自己看看的你干的还是人事吗?”

 

“我是狐狸干什么人事儿?你还好意思说上次?什么狗屁牛排,你拿块生牛肉上面撒点盐就是牛排了?……”

 

金有谦出来的时候我俩已经要打起来了,我抓着他的领子他揪着我的头发,一边打一边进行言语攻击,我毕竟是个少年,打不过朴珍荣这只动不动就举铁的拥有完美肱二头肌的健硕狐狸,最后朴珍荣把我制服,撂下一句话,“爱吃不吃你!”

 

金有谦在旁边接话,声音奶了吧唧地打圆场,“要是不介意我帮你们做吧?”

 

 

朴珍荣对金有谦总抱有一种敌意,我也不知道他哪儿来的敌意,反正人家帅小伙在厨房给我们做饭他也一副不稀罕的样子,我问他也不说,翻来覆去就一句“他都不怕我这只狐狸精能是什么好东西?你以后离他远点。”

 

我懒得再理他,直接上楼看金有谦做饭。金有谦是对朴珍荣是只狐狸一点也不震惊,但是我觉得这可能是因为金有谦和朴珍荣认识,情人是不可能了,看朴珍荣那副仇视的样子说不准是仇人。

 

金有谦做饭看不出来还挺像模像样的,我在厨房门口就闻到了浓郁的咖喱香味,我可真是太爱咖喱了,于是金有谦在我心里的形象立马又高大了两分,并且我更加坚定了朴珍荣就是嫉妒人家的想法。

 

金有谦系着围裙在切菜,侧脸柔和又安静。我在门口跟他聊天,等到咖喱牛肉和蔬菜汤做好的时候基本把姓名工作感情啥的都聊了一遍了。金有谦不太说话,基本我问啥他说啥,老实得很,我们聊得也还算愉快。

 

金有谦是个画家,最近来这里采风的,结果今天出门遇上了大雨,就在对面躲雨。我还想问问他和朴珍荣的关系,结果金有谦递了块牛肉过来让我尝尝熟了没,我就把这事儿给忘了。

 

下楼的时候朴珍荣在看电视,一档访谈节目,我瞥了一眼,嘉宾是什么林制作人,我不认识,长得倒是挺好看的,眼皮上有两颗泪痣。也不知道朴珍荣在看个什么劲,眼都不眨一下,吃饭都叫了好几遍。

 

朴珍荣看得入迷,不过看到金有谦的时候又马上换成了不屑一顾又嫌弃万分的表情,我都忍不住怀疑他是不是趁着我沉睡的时候学了川剧变脸,还是说这是他们狐狸的特技。对饭菜也挑剔得很,最多一句凑合。我对着朴珍荣翻白眼,金有谦这厨艺要是是凑合,那朴珍荣自己做的简直是猪食。当然,我没有说自己是猪的意思。

 

我把白眼翻完,扭头给金有谦夹了块牛肉,“别管他,他就是嫉妒你会做饭,你快多吃点。”

 

朴珍荣说我这人是自来熟,这话不假。不然除了这个原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给第一次见面的金有谦夹菜。金有谦明显愣了一下,朴珍荣也扭头看我,脸色有点难看,我大概是被他的眼神吓傻了,犹犹豫豫地最后又给朴珍荣夹了块牛肉,“别吃醋,你也有。”

 

话说完气氛简直更尴尬,我想着赶紧找个话题,结果一不小心又给自己挖了个坑,“你特意学的做饭啊?”

 

金有谦过了好一会才回我,“嗯,有个人喜欢吃咖喱牛肉所以特意学了。”

 

我马上接话,力求把气氛推向凝固,“太巧了!我也喜欢咖喱牛肉!”

 

说完我就后悔了,这是什么屁话啊?朴珍荣一个眼刀扫过来,恨不得给我塞进他的狐狸洞里反思,我也恨不得钻进他的狐狸洞里看看自己脑子里到底是个啥。金有谦倒是不介意,低着头笑了一下,他笑起来的时候很甜,给人的感觉完全变了。我不会遣词又造句,如果让朴珍荣来说大约就是微笑转星眸了。我看着他翘起来的唇角就突然瞎想了,想着被他喜欢的那个人肯定很幸福,多好啊,长得帅脾气好还会做咖喱牛肉,我要是他喜欢的人我肯定不和他吵架,就算吵架只要他给我做咖喱牛肉我肯定马上原谅他。

 

我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金有谦接下来的话我都不知道怎么回了。

 

“没关系,你要是喜欢我也可以做给你吃。”

 

 

朴珍荣说我这个人没脸没皮的,比如我俩认识的时候就是因为我死缠烂打非要跟他交朋友,“不然谁愿意照顾你个鬼东西”这是他原话。

 

我说我这叫开拓人脉,朴珍荣不懂,他最近不知道在搞什么,每天见不着人影。我一个人在店里无聊了就只能找金有谦。

 

幸亏他不嫌我烦,还愿意跟我待在书店里。时间长了他就成了这么多年来除了朴珍荣以外第一个和我这么亲近的人。他挺喜欢这里的,那次转了好久,每一个书架每一处角落都走过去,我总觉得他在透过这里看别人。然后他摸着书架说他喜欢的那个人以前也说过想开一家书店。

 

 

我俩很聊得来,文艺点说就是“一见如故”,他太对我口味儿了,我每次跟他在一起的时候都觉得有说不完的话,偶尔沉默也不会觉得尴尬,他看书我看他。

 

金有谦跟我说过一次那个喜欢吃咖喱牛肉的人。

 

 

金有谦像我这么大的时候,那个人是转校生。校服穿得乱七八糟,书包随便挂在肩膀上,站在讲台笑嘻嘻地自我介绍,然后就被安排坐在了金有谦的后座。

前后桌可以有无限种接触的理由,尤其是另一方刻意撩拨的时候。

 

金有谦其实是个挺纯情的人,追求的女孩子倒是不少,但是男孩子是第一个,还是个厚脸皮的。

 

“他特别活泼开朗,转学过来很快就和大家打成一片,脾气也好得很。但是有时候也挺烦的,”金有谦笑了一下,眼睛里亮晶晶的,他笑起来的时候真的很好看,眼睛眯起来,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出来,“有事没事总爱找我麻烦。”

 

上课的时候在后桌用脚踢金有谦的凳子;用一根手指轻轻地戳他的后背,不疼但很痒,痒到了金有谦心里;不会的问题全部来问他,也不管金有谦自己其实也是个啥也不会的学渣;操场上在一边看他打篮球,男孩自己不爱运动,但是喜欢热爱运动的金有谦。

 

这种方法无论谁看来都是直白且笨拙的,但是无疑是有效的,尤其当对方是像金有谦一样的纯情小男孩的时候。

 

有一次金有谦落了东西回教室的时候看到了男孩和班里的一个女孩子,粉色的信封和包装精美的巧克力,傻子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金有谦不知道为什么有点紧张,男孩倒是淡定又从容,拒绝地客气又委婉,“我叔叔让我不要随便祸害小姑娘。”

 

后来偷听被抓包,金有谦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把人抵在了墙上。分明被撩拨的人是他,结果捅破了一层窗户纸先说喜欢的人也是他。

 

“你叔叔没说过不可以祸害男生吧?”

 

回应他的是落在唇边轻柔的吻。

 

 

他们在一起就是这么简单,心动就表白,喜欢就答应,没有那么多饿弯弯绕,少年就是直线球。金有谦于是就成了自己送上去给猪拱的白菜。他们想过好多事,那个人想和金有谦一起开一家书店,没事的时候要一起出去旅游。喜欢缠着金有谦给他画画,那个人喜欢吃咖喱牛肉,金有谦从前不会做。后来有一次吵架,金有谦笨手笨脚地做了咖喱牛肉放到桌洞里,香味儿顺着风传到后面的人鼻子里,语文课的时候后面扔过来一张小纸条,男孩的笔迹都透着股傲娇,“中午给我吃咖喱牛肉就原谅你。”

 

 

我窝在沙发里听金有谦讲他和那个人的故事,莫名其妙就觉得酸,“那后来呢?”

后来高中毕业他们就分手了。可是他在等,他们相识在一个盛夏,分开也是一个炽热的夏天。

 

我说不清什么滋味,我觉得我应该祝他能找到那个他等了很多年的人,可是我又小心眼的希望他忘了他。

 

金有谦喜欢了好多年的那个人和我一样是十七八岁的样子,也喜欢吃咖喱牛肉,喜欢看金有谦画画,讨厌运动。我和他有那么多的共同点,区别不过是金有谦喜欢的念念不忘的是他。

 

我特别想问问金有谦,如果找到了他,你还会来我的书店吗?

 

 

 

“然后呢,”朴珍荣给自己的狐狸尾巴顺毛,用的还是市面上顶贵的毛发柔顺剂,不知道花了多少钱,我忍不住在心里骂他败家老爷们,“你又不是人,怎么着也轮不到你。”

 

我有时候觉得朴珍荣真烦人,说话一点也不懂委婉一点,怪不得几百年了还是单身。但是我偏偏又想不出话来回敬他,只能憋着气自己受。

 

我就是嫉妒那个男孩,在金有谦十七岁的时候遇见他,人不是常说吗,这辈子最难忘的大概就是你高中的时间了。你看金有谦不就记住了他这么多年找了他这么多年又等了他这么多年,十七岁的金有谦也好,现在二十三岁的金有谦也好,想的都是他一个人。

 

他吃过金有谦做的咖喱牛肉,肯定是金有谦最用心做的一份,他还和金有谦想过未来,说不定连家住哪房子买哪一层的都想好了。

 

真羡慕他,我酸溜溜地喝了口柠檬水,盯着杯子里飘飘浮浮的柠檬片跟老狐狸说话,“我现在就是只柠檬精。”

 

我活了几百年,没想到在二十一世纪也赶了回时髦,把自己活成了柠檬精。

 

 

 

朴珍荣嫌我每天郁郁寡欢,念叨来念叨去都是金有谦,干脆让我打扫房间,还省了找阿姨的钱。

 

我闲的没事就当是转移注意力了,也不至于睁眼闭眼都是金有谦的样子。我也觉得挺奇怪的,我都活了这么久,难道不应该早就是看透红尘潇洒淡泊的境界么,怎么一个金有谦就让我又酸又痛。

 

早知道那天不去找他了,让他一直淋雨好了。

 

 

我去打扫朴珍荣房间的时候发现了我的日记本,一个看起来很旧了的笔记本,封面上是我龙飞凤舞的签名。我心里一阵气,朴珍荣说什么弄丢了,原来是被他丢进了一堆废品里。

 

我翻开扉页,纸张的空白处画了两个男孩子的侧影,画面应该是在教室的角落,前面的男孩嘴角翘起,把手伸到背后,隔着一张桌子十分隐秘地牵住了后面男孩的手。

 

“我们在上课的时候偷偷牵手,他在后面攥着我的手指,出汗也不松开。”

 

我突然想那应该是金有谦和那个男孩,又怎么会在我的日记本里?

 

“让你打扫卫生你拆家么这是?”朴珍荣慢悠悠地上楼来,他肯定又嫌我连打扫卫生都不会,东西都乱七八糟地翻出来,我哪里是不会,我只不过是想给他把那些陈年的破烂玩意丢掉,但是这些话我说不出来,我想问问他这是怎么回事?我觉得我现在该想起来什么才对,像是小说里写的记忆失而复得,那些甜蜜或酸涩的记忆应该成为碎片冲进我的脑海中。

 

可是没有,我闭上眼努力回忆可是什么都没有。上一个十年的记忆我全部不记得,我能想起来的关于金有谦的事情只不过从那个雨天开始,我撑着伞走向他。我不记得我和他一样穿过校服,吃过他做的咖喱牛肉,在课堂上的时候偷偷牵他的手,也不记得我在无人的教室里亲过他,我不记得我就是那个坐在他后座的男孩。

日记本里的内容仿佛是陌生人写的小说。

 

我拿着本子转过身,灯光有点亮,朴珍荣的脸惨白惨白的。

 

 

我叫斑斑,那个讲台上的男孩挠了挠头扬起一个明媚的笑,是新来的转校生。


原来那个讲台上做自我介绍的男孩,是我吗?

 

 

“高考完十年就到了,你又会重新沉睡,这也是我为什么同意最后两年让你去学校的原因。”朴珍荣看着日记本上那副画,有点心虚,“但是我没想到你和金有谦,也没想到金有谦跑来找我。”

 

 

他在金有谦面前现出原形,告诉他事实,残酷也真实,这两年就当成一场迤逦缥缈的梦就好。

 

 

“我没想到他一直在等你,所以我才把日记本藏起来,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你不知道,不断地遗忘又不断地想起来太痛苦了。不论是一直等待的那个人,还是不断遗忘的那一个。”

 

我不能陪他变老,我会不断地遗忘,忘了金有谦忘了我和他之间的事,只有他记得,像是一次次被揭开的伤疤,痛苦又纠缠。

 

朴珍荣告诉过我不要随便撩拨人,因为我是个不老不死的老东西,我没办法陪他从青葱到白发,陪他完整地走过人间。

 

可朴珍荣怎么没告诉我有些人应该在心跳频率不正常的那一刻就选择离开,干脆不要遇见才对。

 

我该在讲台上看到金有谦的时候就转身跑掉。

 

 

“真烦,”我喝了口朴珍荣杯子里的红酒,他最近开始喝这种带点苦涩的饮料,也不知道跟谁学的,这酒难喝得我脸都要歪了,“早知道他这么长情,我就找个见一个爱一个的渣男了。”

 

这样他不用等一个虚无缥缈的人回来,不用一个人记得,不用一个人画画,一遍又一遍临摹那些记忆。

 

“就算我见一个爱一个,你也一定是我最喜欢的那个。”

 

 

金有谦穿了高中时候的校服,他现在长高了许多,校服紧梆梆地嘞在身上,脚踝露在外面,看起来有点搞笑,手里还拎了个饭桶,我吸吸鼻子,闻到了浓郁的咖喱味儿,我想起来上次见面跟他说外卖的咖喱牛肉好难吃,咖喱味道又淡牛肉又少。他有点不好意思地拽衣角,不知道是因为这身打扮还是因为刚才那句话。

我愣在凳子上不知道该说什么,就这么傻乎乎地和他对视。

 

“我知道你不记得那时候了,所以想穿校服给你看看。”他又笑起来,眼角下的那颗泪痣也变得鲜活热切起来,好像还是高中那个肆意的男孩,“再过十年我也可以穿,二十年,三十年,都可以。”

 

“你会忘记也没关系,我可以把过去讲给你听。”

 

二十年,三十年,他变成白发的老人,皱纹爬上了脸,可能还需要一根拐杖,那时候他再穿校服会是什么样子?

 

 

朴珍荣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金有谦慢慢地走过来,好像走过了从十七岁到现在的时光,“我不介意你忘了我,因为等待比遗忘更难熬,十年为期也没什么不好,感情永远需要新鲜感,我们可以永远保持第一次心动的瞬间。”

 

我努力控制自己不哭出来,太丢人了,我想那天他隔着雨幕和我对视的时候一定欣喜又绝望,他找了这么久的人,终于重新回来了,只可惜不记得他了。

 

金有谦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我现在在他面前一定像个小男孩,不懂事又爱哭,“如果你不嫌弃那时候我变成了邋遢又笨拙的小老头的话。”

 

我把鼻涕眼泪无赖似的抹在他身上,想着朴珍荣肯定又要骂我了,连话我都替他想好了。

 

“我说不让你祸害人家姑娘你就祸害人家大好青年是吧?嚯嚯了两年还不够以后还要嚯嚯人家一辈子,老了还得一点一点帮你回忆过去,金有谦上辈子倒了多大的霉才能遇见你?”

 

但是我知道他刀子嘴豆腐心,最后肯定会拍拍我的肩膀,说以后终于不用照顾一睡睡一年的我了。只不过就可惜了他费劲吧啦地带我离开又把日记本藏起来,还花光了我的钱开了这家书店。

 

你看,金有谦哪里是我能躲开的意外,他根本就像是安了追踪器的炸弹,最后到底是废墟一片还是虚惊一场,我跑到哪里都躲不掉。

 

他没告诉我我离开的这些年他多么不安,也没告诉我他用了多大勇气和多大的努力才找到我,所有孤独又暗无天日的时间都被他一句“再过十年我也可以穿”带过,我真是祸害了个长情的人。

 

——他永远都乐观又温柔,只把爱意留给我。

 

可我还要继续祸害他,金有谦说得对,相比于一次又一次的遗忘和重新开始,漫无天日的等待才更令人绝望。

 

他等了我足够久了。

 

 

我伸手抱住他,好像又回到了那年语文课上,纸团越过他的肩头落在课桌上。

 

“中午给我吃咖喱牛肉就原谅你。”

 

 

“咖喱牛肉给我吃就不嫌弃你老。”

 

 

 

夏天终于要过去了。





希望大家也可以捉住夏天的尾巴等到Mr.  Right

如果是对的人,那么等待也是浪漫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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